关于表彰安徽省省级优秀学生的决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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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基〔2009〕12号


各市教育局:


  根据我厅《关于评选2009年省级优秀学生的通知》(教秘基〔2009〕25号)安排,我省2008—2009学年省级优秀学生评选工作在各市教育局和有关学校的大力支持下,经各市、县(市、区)教育局评选、推荐、公示,我厅审核,已圆满结束。现决定授予曹静曙等41名同学(名单见附件)安徽省省级优秀学生光荣称号。  


  希望受表彰的同学再接再厉,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取得更大更好成绩,继续做出良好榜样,努力使自己成为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。


  希望全省青少年学生以他们为榜样,注重良好思想品德和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,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,积极锻炼身体,培养健康心理和健全人格,坚持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,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,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祖国而努力。


安徽省教育厅


二OO九年六月十一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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